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中共莱芜市纪委 莱芜市监察局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典型问题的通报

莱芜日报 2014-07-03 16:46 大字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但仍有个别单位、个别党员干部麻木不仁、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而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吕琳网上看视频。2014年6月17日上午上班时间,吕琳网上看视频。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给予吕琳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该局分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

二、莱城区大王庄镇政府经贸办原工作人员李元璋贷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李元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之规定,于2010年5月1日,从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王庄信用社贷款从事农副产品储存加工,到期后无力偿还本金利息。莱城区大王庄镇党委给予李元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钢城区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任丽丽电脑上玩纸牌。2014年3月26日下午,任丽丽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纸牌。钢城区司法局给予任丽丽行政警告处分;司法局公证处办公室主任刘羽贵负有领导责任,该局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四、高新区鹏泉街道孝义楼村村主任刘俊峰、村党支部副书记刘进广与村党支部委员、文书刘兴冉违规接受开发商资助和礼品。2014年5月19日至21日,刘俊峰、刘进广、刘兴冉三人以到外地考察为由,接受开发商的资助和礼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党委分别给予刘俊峰、刘进广、刘兴冉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严以律己,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规定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焦“四风”整治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新闻推荐

省政府检查组来莱芜市检查耕地保护工作

本报讯(记者 亓兵)7月15日至16日,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宫志强带领省政府检查组,来莱芜市检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十二五规划期中履行情况。副市长郑金启陪同有关活动。检查组听取了莱芜市关于2011...

肥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肥城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