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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地税局稽查局完善内控机制 打造阳光稽查

泰安日报 2014-01-02 16:53 大字

 

本报1月1日讯(通讯员

 

王化录

 

张华

 

何敬儒)2013年以来,肥城市地税局稽查局以建立常态化内部监控机制为目标,以预防职权腐败和执法风险两项工作为重点,预先设置“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惩戒”内部监控防线,着力构建“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风险排查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考核问责为手段”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提升了廉政建设和税收执法的水平。

营造专业化内控环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文件和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性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努力提高抵制腐败、恪守职责的自觉性。积极宣传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以“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为目标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发动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岗位,主动查找和分析税务稽查执法和廉政建设的风险点,还原剖析根源,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

建立制度化防控措施。针对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核心。根据岗位的业务性质和人员素质要求,相应地赋予其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明确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实现职、责、权、利的有机结合,使每个事权项目、权责依据、运转规程、违规责任、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环环紧扣,从制度上建立起对风险点控制和预防措施。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先后制定了稽查选案、查前信息保密、集体定案、重大案件集体审理等一系列制度,补充完善了《肥城地税局稽查案件调查取证办法》、《肥城地税局税务检查证据采集规范》等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稽查岗位的操作程序和行为规范。

加强科学化防控水平。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分节点实施风险防控。稽查主业务应用“金税三期”系统,从案源登记、任务分配到税收执行,对执法程序、时限、文书等环节由系统中自动限制,给税务人员增加了一道抵御风险的坚强盾牌。选案环节应用“稽查选案”系统,利用稽查数据、征管信息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将数据深度挖掘,引入税务稽查选案,自行开发了《肥城市地税局稽查选案系统》。构建行业相关指标等数据模型,实现了计算机自动选案,提高了稽查选案的准确性,杜绝了稽查选案的人为随意性。检查环节应用“税务查账”系统,利用软件对会计信息与纳税信息的庞大分析优势,进行后台数据的自动计算处理,从而发现存在的税收违法疑点,提升了检查效率,杜绝了人工查账漏查现象。案件流转应用“动态监控系统”,对稽查工作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初步形成了“以信息网络为支撑,突出监控主导作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考核环环相扣,分级、分层、全方位全面过程控制”的稽查管理模式,做到了执法情况即时监控,出现问题即时纠错。

税务稽查内控机制建设促进了税收执法与廉政建设的有机结合,在管理理念上实现了由事后监督向过程控制、事前预警转变,在廉政上实现了由“要我廉洁”到“我要廉洁”的转变,在执法上实现了由“要我依法”到“我要依法”的转变。税务稽查内控机制建设运行以来,税收执法更加规范,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不规范性逐渐减少,从而确保稽查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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