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本报4月13日讯(通讯员 邓丰田)近期,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行为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知晓、认同、践行《文明行为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市民文明守法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
集中学习做文明行为践行者。将《文明行为条例》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全局执法人员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个人自学、集中座谈等形式,组织大家熟知《文明行为条例》内容,为遵守《文明行为条例》、规范个人行为奠定基础,引导执法人员做文明风尚引领者,文明行为践行者,树立城管铁军良好形象。
广泛宣传做文明行为引导者。印制《文明行为条例》公益广告宣传页5000份,通过图文并茂、简洁易懂的形式对条款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解读,方便群众学习理解。各街(区)长逐户走访辖区内经营业户,进门入户发放宣传页并张贴在店铺醒目位置,引导经营业户守法经营,自觉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做文明行为监督者。执法人员强化治理不文明行为责任意识,对《文明行为条例》中列出的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及处罚的行为,全面担负起法定职责,切实将法规贯彻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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