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子
(上接第1版)2020年,全县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99.12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255台套,受益服务组织及农户等各类主体1681户;实施土地深翻24万亩,兑现36家服务组织补助资金960万元;完成秸秆收储86.1319万亩,建成秸秆收储中心7个。以政策兜底“保财”。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完全成本保险小麦860元/亩、玉米700元/亩,种植收入保险玉米不低于700元/亩额度予以保障,自缴保费由县财政与合作社按1:1比例承担。2020-2021年度,全县完成小麦、玉米基础险、补充险及商业险投保8.5万亩,财政补贴保费106万元,进一步消除农民“后顾之忧”。
聚焦“人从哪里来”,探索多元服务模式,破解“谁来种地”难题
萧县构建“村集体+服务组织+农户”三位一体联动服务模式,实现村集体组织协调优势、服务组织专业优势与农户生产需求有机衔接。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职能优势,整合县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性服务组织服务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5个、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3个,辐射带动全县770余家各类服务组织,有效服务粮食作物面积110余万亩。创新合作社经营模式。全链条式托管,即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购、销”全程托管服务。半链条式托管,即合作社在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薄弱环节上,委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点单式托管服务。开展自主经营,即鼓励社会化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具备自主经营条件的镇村,整合域内农机、人员,组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自主开展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提升党组织服务功能。设立农业土地集约经营专项激励资金,从当年村党组织领办的土地集约经营收益中,提取不高于50%比例资金用于奖励村干部、村集体合作社负责人和其他经营费用,激发村干部为民服务热情。结合人才振兴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合作社经营者、乡土人才的劳务技能培训。2021年以来,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余人次、产业带头人500余人次、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200余人次。
聚焦“钱到哪里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破解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难题
萧县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村集体利益最小化”,建立健全集体与群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股权配置。农户以货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地上附着物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村集体以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按照出资额折股量化,保证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2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与社会资本、企业等进行合作时,要求村集体和群众所占股份超过50%,确保党支部领办的集体属性。细化收益分配。具体细分为4个部分:在纯收益中提取10%以上资金,作为合作社发展积累资金,用作扩大再生产;提取10%以上资金作为合作社风险防控资金,用于弥补亏损、以丰补歉;按照章程或成员(代表)大会规定的比例提取奖励激励资金,用于奖励村“两委”、合作社管理人员及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等服务或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合作社成员;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作为股份分红资金,按照成员股份进行分红。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事项纳入“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让入社群众人人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对合作社重大发展项目、重要经济合同以及大额支出、贷款债务等存在较大风险的关键节点,由乡镇进行预审核、后把关,有效规避较大市场风险和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 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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