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民心 记萧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袁瑾

拂晓报 2020-10-09 10:35 大字

今年上半年,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最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推选表彰活动,经过基层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综合评定等程序,共评出19名宿州市最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其中,萧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袁瑾获此殊荣。

袁瑾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要求,深刻把握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内涵,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彰显了人民法官的高尚职业情操。先后被授予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县三八红旗手、萧县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袁瑾先后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和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努力成为一名知识型法官。工作中,她秉公执法,但也不乏温情,她常说:如果说到法院打官司是不幸,而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工作要让当事人感受到不幸中的万幸。她在审理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抚养、赡养、离婚等案件时更是倾注真情化解纠纷,用诚心、热心、耐心、细心、公心的“五心”调解法感化、说服双方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矛盾化解、亲情修复的社会效果,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疫情防控期间,袁瑾运用所学积极心理学知识通过电话沟通,帮助当事人应对疫情引发的担心、无助、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平复当事人的心态变化,并通过萧县法院官方媒体向社会发出心理危机干预的文章,被“萧县新闻网”“宿州女性”“学习强国”等媒体进行了转发,她还受县电视台邀请为社会公众做了一期心理疏导的新闻采访,帮助大家调整心态平稳度过这个特殊时期,为后期有效调解案件起到积极作用。如吕某(女)诉谢某(男)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被告为次子随被告到外地上学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递交离婚协议时,未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被告与他人登记结婚,原告知道后非常后悔和气愤,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双方婚内共同财产,同时原告陈述被告有严重暴力倾向,婚内和离婚后均对原告有殴打行为,故原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到案件后,她第一时间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从心理学角度引导当事人转换思维模式,寻找矛盾的焦点,指出被告在离婚中存在的过错行为作为少分财产的原则,并告知被告如对原告有暴力行为,法院将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告骚扰、跟踪、接触原告和其相关近亲属,如被告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处罚,同时借助律师和当事人亲属等社会资源化解二人的对立情绪,进而将其矛盾转化为双方共同解决财产分割中出现的问题。

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她一直运用心理咨询的沟通技巧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双方改变原有抱怨、指责的沟通表达方式,疏通沟通渠道,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平和地解决了财产分割问题,被告表示今后不再用施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原告也表示不再继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只是她所办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一个小小的缩影,通过“五心”调解法大量细致的工作,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愤怒对立的情绪,从而更有效的解决矛盾,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从事民事、刑事审判近20年来,她承办的每个案子都在审限内审结,无上访、缠诉、冤假错案的出现。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巾帼志愿者、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称号。其撰写的论文获全省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多次在市法院演讲比赛及政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奖,她积极参加社会普法活动和志愿者活动,被县妇联聘为巾帼维权志愿者、家事调解员,多次到学校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深入到社区、乡村开展家庭和谐关系以及儿童、青少年防侵害的知识讲座,受到社会一致好评。她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神圣的职责,无愧于人民满意好法官的称号。

(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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