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失火损毁公益林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补植修复
[摘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补植修复
本报讯(记者徐奥萍通讯员吕慧)清明节林地烧纸祭扫引发火灾,造成公益林地大面积损毁,长期未修复。日前,淮北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该市首例公益林保护案件,并于3月20日,参与并监督补植和修复受损公益林地。
据悉,去年11月1日,淮北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检察活动时发现高某涉嫌失火罪一案,损毁的公益林尚未修复,可能存在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情形。随后,该案件线索立即被移交至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成立办案组,市检察院统一指导办理案件。
经查,高某于2019年3月11日在杜集区沙峪子山场上坟烧纸,燃烧的草纸将坟圈的茅草点燃,引发森林火灾,焚毁市级公益林地4.27公顷(64.1亩),侧柏树共计3489株,过火死亡侧柏树价值156307元。检察机关还委托相关专家对环境是否受到损害、损害的程度、失火行为与环境损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如何修复、修复的费用等专门性问题开展评估鉴定并出具鉴定评估专家意见书。
经认定,高某在祭扫过程中引发森林火灾,导致公益林受损,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于2019年11月15日发布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相关部门和组织未提起诉讼。
2020年3月10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失火罪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高某赔偿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折合人民币100986.35元,及时补种2023株侧柏树苗,支付管理和监理费用3万元,评估费用2万元,并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当庭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高某也认识到其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的重大破坏,主动履行判决。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还敏锐地发现,相关林业主管行政机关未能尽到森林防火监管职责,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2019年11月21日,办案组向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后修复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森林的巡查,配备护林员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预防森林火灾的再次发生;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及时与市林业部门对接,将火灾受损地块纳入了该市2020年东部山场多目标经营项目;投资约30万元在萧县与烈山区交界处建了20米的防火隔离带;聘用24名专职护林员,并配备风力灭火机、三号工具、小广播等灭火和宣传器材;要求辖区内各镇(街道)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林区入口处设置了森林防火警示牌,加挂森林防火标语和横幅。
3月20日,在两级检察机关的直接参与、监督下,受损公益林地得到了有效补植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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