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法院多措并举 破解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
本报讯自“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宿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涉党政机关案件100%执结”工作目标,上下齐心,合力破解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截至6月27日,台账内27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已全部执结,执行标的额2632.48万元。
夏季行动一打响,宿州市中院就全面梳理全市法院涉党政机关案件,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要求,实行“执行法院院长包案、中院督导领导督办”机制,各县区法院每日向中院上报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进展情况。行动期间,两级法院院长统筹谋划,亲自协调、亲自执行,如中院院长张瑞华亲自带队,成功执结淮北富友建筑公司与埇桥区教体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同时借力“大格局”优势,高位推动强力攻坚。中院执行局联系人与基层法院院长、承办人就案件情况共同向当地党委先行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理解支持,督促涉案党政机关履行义务;对于一次性兑现确有困难的,督促并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限期履行完毕;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协调当地或上一级财政采取兜底垫付等方法一揽子解决。
该市法院实行“督促、协调、强制”三步走执行工作方式,主动约谈涉案党政机关负责人,做到“五个讲清楚”,督促涉案党政机关主动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按照“确保本金、利息适当”的原则促成和解履行;对有履行能力但经督促、协调后仍不履行的,向涉案党政机关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限期采取强制措施的预通知责令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如安徽弘盛建筑公司申请执行萧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款案,萧县法院果断采取扣划措施,将40余万元案款强制执行完毕。
宿州市两级法院强化“三统一”管理,上下一体齐抓共管。中院督导领导、执行局联系人及时下沉至包保法院,对个别不理解执行工作、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涉案党政机关,直接参与约谈,跟踪督促重点案件限期执结;对于涉案党政机关不在执行法院辖区的案件,由中院会同执行法院和党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协同执行、共同解决;对于执行阻力较大的重点案件,中院主动向相关县区主要领导专门通报,并采取提级执行。如中院提级执行埇桥区法院承办的刘海峰申请执行埇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赔偿案,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财政专户存款,迫使其履行义务,80余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唐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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