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客车遭重罚

安徽法制报 2019-06-19 09:24 大字

近日,在萧县官桥镇官桥加油站,一辆客运车与一辆货车发生事故,客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经检查询问后发现:当事人唐某驾驶皖L099XX大型普通客车在萧县官桥镇官星加油站倒车时,刮擦到车后方由当事人郑某驾驶的鲁R2B8XX轻型普通货车上。经对客运车驾驶人唐某呼气酒精检测含量为21.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唐某被民警口头传唤至大队接受询问。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唐某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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