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全力打造“未检”工作“宿州样本”
全市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工作,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以促进教育矫治、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修复社会关系、加强社会治理为目的,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陈出新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出一批具有宿州特色的未检品牌,萧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灵璧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公诉二处等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未成年人维权岗”,未成年人志愿者工作受到共青团中央的肯定。
注重谦抑宽容 凸显司法温度
全市检察机关将谦抑宽容的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大力推进非羁押诉讼,审慎把握逮捕条件。最大限度避免羁押、监禁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交叉感染”和标签效应,将逮捕证据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与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相结合,充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并据此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及建议法院适用非监禁刑的主要依据。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350件523人,共对127名轻微刑事涉案未成年人做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未成年不捕率达到24.3%;对139人进行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开展社会调查771人,开展社区矫正监督5人、不捕帮教74人、不诉帮教22人。
积极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审慎把握定罪关口。对情节较轻、在校、社会表现良好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2013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9件773人,不起诉1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9人,不起诉率7.4%。
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审慎把握量刑幅度。尝试引入刑事和解制度与认罪认罚从轻从宽机制,尽可能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在起诉时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或适用缓刑的建议,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挽救家庭。2013年以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生效判决501人,经刑事和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除刑事处罚等轻刑429人,其中宣告缓刑198人,分别占生效判决总数的85.6%、39.5%,对107名被告人提出判处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
注重双向保护 延伸检察触角
全市检察机关综合发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
多渠道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主动加强与民政、医疗卫生、科研高校等工作联动,共同推动对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开展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对被害人受创心理进行干预,加强被害人司法救助等。2013年以来,共对57名未成年被害人协调发放救助金23.7万元。
强化犯罪预防与特殊保护。针对校园欺凌、校园贷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让花儿美丽绽放,让树苗茁壮成长”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选派25名青年检察官志愿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宣讲活动135场次,为近9万名学生普法讲法,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针对留守儿童司法保护相对薄弱问题,开展争当“检察官妈妈”爱心活动,先后有15名女干警担当“爱心妈妈”,为留守儿童建立成长档案,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成年人犯罪家庭未成年子女管护问题,与民政局共同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对系家庭支柱的成年犯罪嫌疑人或双亲犯罪嫌疑人少捕、慎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针对未成年群体的法治服务需求,精心编排、创新形式,采用激励互动式宣讲、组织表演情景短剧、播放微电影和动画片、举办模拟法庭等各种深受学生喜爱的普法形式寓教于乐。
注重机制创新 提升工作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科学配置检察环节司法办案资源,持续打造捕、诉、监、防、教“五维度”系统性办案机制,不断规范未检工作。
成立机构配强人员。在两级院成立未检工作专门机构,其中,埇桥区、萧县、灵璧等三个县(区)检察院相继成立独立编制的未检科,选好配强未检力量。全市到岗未检工作人员2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1人,检察官助理9人,35岁以下年轻干警占65%以上。
集中管辖分案起诉。牵头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会签未成年人案件指定管辖意见,于今年3月在全市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跨县区集中办理,由萧县检察院、灵璧县检察院跨区域集中管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统一证据标准,规范审查尺度,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分管分押。同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对涉未案件进行分案处理,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为未成年人开辟快诉快审的“绿色通道”。
建立“观护基地”。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救一次,护一程”,对附条件不起诉、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无有效监督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公益劳动岗位,安排专人心理疏导、技能指导、观护考察,帮助失足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泗县、萧县、灵璧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相继挂牌成立。市检察院有机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正在筹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办法(试行)》,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隐私权。
坚持人文关怀优先。与关工委、妇联、团市委、法援中心等机关团体建立对接机制。在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动为其指派律师;在讯(询)问和审判阶段,坚持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013年以来,累计安排法律援助448人次,安排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513次,安排亲情会见94次。
注重协调沟通 凝聚“未检”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秉持“共建、共联、共享”理念,加强检民、检媒互动,传播未检“好”声音,凝聚多方“正”力量。
推介“好品牌”。加大未检品牌培育力度,以品牌效应提升未检工作社会影响力,以品牌效应助推未检工作,形成了“一院一品牌”“一院一特色”的良性循环。市检察院与团市委联合打造“护蕾助梦”品牌,建立“团检共建”新机制,开展在校学生法治讲座活动;灵璧县检察院依托“绿伞行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学校,采用播放微电影、发放维权联系卡等方式,建立宣传和警示、疏导和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着力提高留守儿童的知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此外,砀山、萧县、埇桥、泗县检察院的“检爱·花梦”“萌萌热线”“检爱·助飞”“蒲公英行动”品牌推介工程将微信公众号作为未检宣传的主阵地,主打微信朋友圈,成为未检宣传工作的新路径。2017年,全市共开展32场次的普法宣讲活动,覆盖了全市11所小学,18所初、高中,3所职业高中的近五万名师生,发放图书和宣传资料近2万册(份)。
布好“第一哨”。充分挖掘“检爱热线”青少年维权功能,将热线并入团委的12355全国青少年服务平台,指定专人担任维权联络员,接听并负责解答来电咨询。热线开通以来,累计接听青少年、家长来电1189次,提供法律服务咨询419次。
当好“巡视员”。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硬”功效,以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为目标,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校园安全建设,与重点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强化常规化检查、案发单位排查、社会热点调查、重点区域走访,查漏补缺,提出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真情关护,检爱有恒。全市检察机关用爱心、热心、恒心,浇灌、呵护更多的花样年华,探索出了符合新时代未检工作的“宿州样本”。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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