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提前“试喝”牛奶 没有异样再给学生喝?
无事生非
近日,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下发通知称,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以确保学生饮用安全。“班主任喝坏了咋整?”这个通知引发网友质疑,认为与其让老师承担风险,不如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确保牛奶质量。
5月22日下午,萧县网宣办官微发布通报称,班主任试喝制度目的在于增强班主任责任心,并无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目前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已及时撤销通知决定,并停止学生牛奶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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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要求班主任落实“试喝制度”
5月18日,萧县教体局营养办下发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农村)和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则通知,让不少网友为班主任们捏了一把汗。
这则后经萧县教体局证实的通知称,萧县部分学校供应的两种品牌的学生奶,因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县食药局意见暂停使用并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经研究于5月28日恢复供奶。
但在恢复供奶的同时,该通知还要求落实班主任“试喝制度”,即每个班级由供奶企业每天免费提供一盒学生奶,由班主任在学生喝奶前一个小时进行试喝,待班主任试喝后没有发现异样,确保安全后方可发给学生饮用。
通知还强调,各学校要确保班主任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如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教师试喝出问题了怎么办?谁来保障教师的安全?”有部分网友质疑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是厂家保障,质监部门进行监督,教师的职责是教授知识,学校应找一个合规的厂家购买保障安全,而不是让教师帮学生试喝,想要建立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互信,这样不合情理的方式显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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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网友质疑后“试喝”通知被撤销
5月22日下午2时16分,萧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萧县网宣办官方微博“萧县发布”回复称,萧县学生饮用奶在供应过程中,个别学校出现三盒学生奶胀包、结块现象,经相关部门封存检测,系合格产品,按中标合同约定,经研究,准备于5月28日开始恢复学生奶的供应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实施。
通报称,县教体局营养办在通知恢复学生奶供应的同时,要求学校落实班主任试喝制度,在网友提出质疑后,因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县教体局及时撤销了通知决定。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现已停止学生奶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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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学生食物出问题,别让老师担风险
为何要实行班主任“试喝”?
萧县教体局营养办主任刘谊称,班主任试喝制度出台是借鉴外地经验,“通过开会、查资料,看到其他地区都是用班主任试喝制度来保证学生奶安全。外地有先例,并且实施得很好、可靠,所以就引用了”。
他表示,制度出台是要求每一个班的班主任,在发放学生奶的时候,要来到教室帮助学生检查学生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同时抽取一盒试喝,确保学生奶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再发给学生饮用,以有效防止学生饮食安全事件的发生。其目的在于增强班主任领取、查验、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心,确保学生饮用安全,让学生家长放心,并无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
“不是强迫老师一定要喝,而是根据老师意愿来决定,如果不愿意试喝,也不会有处罚。”刘谊说,发布通知后,除网友反映外,也有老师对该项制度有意见,便及时叫停了。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常清律师表示,当学生食物出现问题时,首先奶品供应商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因学校采购问题导致学生身体健康受损,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教育局等教育行政机关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责任。
王常清同时表示,教师“试喝”明显是不合理的制度,教师作为公民和劳动者,其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权不容侵犯。任何机关、单位都无权强令教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奶品进行试喝,这违反了我国民法总则,如果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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