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情绪失控欲轻生 民警冒险处置成功解救

拂晓报 2018-03-02 18:27 大字

日前,萧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特警大队、消防大队联合出动,及时营救了一名轻生女子,该女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月26日上午10时许,萧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龙城镇一家宾馆楼顶有人要轻生,处境十分危险。

接警后,城郊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同时,为防止发生意外,特警大队、消防大队也一并组织警力参与救援。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名女子行为激烈,情绪起伏较大,并且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一发现有人试图接近,该女子就会做出要往下跳的危险动作。随着时间的流逝,该名女子的情绪愈加不稳,而此时楼下聚集的人、车也越来越多,一度造成交通拥堵。

为尽快将该名女子解救下来,同时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参与救援的民警当机立断,决定兵分两路。一部分人负责和该名女子进行交谈、沟通,转移其视线和注意力,特警大队的两名队员则相互配合,寻找合适的位置和时机进行营救。由于此栋建筑周围没有任何可以借力和架设消防梯的地方,也无法穿戴和配备保护措施,准备救人的民警只能徒手借助现场的一把木梯爬上女子所站的位置。

民警在队友的引导下,快速进入女子视线看不到的死角,并在女子后方架设木梯。而在民警踩着梯子向上爬时,木梯的一个台阶突然出现断裂,并开始向左倾斜。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所幸,此名民警凭借过硬的心理素质和平时的严格训练,稳住身体,再次向上攀爬,最后成功爬上女子所站的阳台。此时,站在下面的民警继续不动声色地吸引该名女子的注意力,悄悄爬上阳台的民警充分把握时机,冲上前将该名女子控制住,并与其他民警和消防队员合力将该名女子解救下来,前后过程共花费2个小时。经过检查,该名女子除情绪波动较大,并无受伤。

经调查,该女子姓李,49岁,萧县龙城镇人,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就想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与家人间的问题。李某的此种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而李某也必定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负起相应责任。(肖铮刘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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