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刘圩镇团黄村荣获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法律意识渐入人心 邻里互助一派和谐
?法律法规、法治格言典故等上墙,供村民学习
■本报记者卢丽婷通讯员周阳 罗倩
“律师你好,请问我这个田地纠纷怎么解决?”“我们聚众赌博是违法的吗?”居住在青秀区刘圩镇团黄村的村民时常来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询问法律知识。近年来,团黄村重视法治乡村创建工作,推动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设有集党员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综治调解等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利民服务的“一站式”党群服务大厅,建成了集“办理、学习、教育、管理”于一体的服务阵地。日前,根据国家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青秀区刘圩镇团黄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创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几年前我们村经常有偷牛盗马、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情况发生,但现在我们村很少有这种现象了,大家都积极上进,努力打拼赚钱了!”3月2日,刘圩镇团黄村党支部书记黄善艺对记者如是说。
2017年,团黄村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创建标准建设村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在短短几年内,该村将“五个一”标准(即一个法治宣传阵地、一间法律服务工作室、一名法律顾问、一条法律服务热线、一套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得颇有成效。近日,记者来到该村宣传阵地,看到建设亭、文化墙、雕塑群等建筑上装饰有法律法规、法治人物、法治格言典故等相关内容,法治文化几乎覆盖宣传阵地的各个角落。
据了解,团黄村不仅创建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还建设了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了2名法律顾问,每月到村服务不少于5小时,日常通过微信、QQ群等向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等大众化信息宣传平台,播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建立调解会村民和睦相处
在团黄村,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大家常常聚在一起聊天说事,一片和谐景象。团黄村坚持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解决村务中难点、热点工作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乡村以及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建立起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平均调解信访纠纷案件30件左右。“村里以前经常有田地纠纷、邻里纠纷,我们都会来到双方前,将事情掰扯清楚,让双方都后退一步,和睦相处。”黄善艺谈及村里亲人、兄弟、邻里之间的纠纷问题,表示和平相处最重要。
黄善艺介绍,平日团黄村会依托村“法律明白人”、队长、便民服务志愿团体等,定期下到村,搜集社情民意;上门为高龄老人、残疾人办理医保低保,提供计生服务及免费法律咨询等;对矛盾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有效化解民事纠纷;有时还会利用农村文艺爱好者载歌载舞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促进邻里和睦。同时,防微杜渐,团黄村与村民警联手打造平安乡村,对辖区治安混乱地带进行巡逻监控,并组织义务巡逻队和治安巡防队在节假日巡逻,村民自治充分体现。
推动村务管理实现透明化
如今,团黄村农业搞得红红火火,道路变宽了,村庄变干净了,乡村变美丽了,邻里之间变和睦了,年轻人积极上进了,乡风变文明了。这得益于团黄村积极发挥党组织引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
据了解,近年来,团黄村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保障管理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村委会干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对村民重大事件决策进行民主讨论、民主表决;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村务管理透明化,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调动了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使村民对关系自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提高了村务法治化管理水平,也带动了村貌改善、农业发展、农民富裕,村集体经济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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