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20万元离婚财产分割案执结
近日,泗县法院执结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件。8月5日下午,申请人送来了大红锦旗。
张某(女)和陈某原是夫妻,二人在宿迁共有一套房产,2016年离婚时未做房产分割。2019年法院判决该套房产归陈某所有,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张某共有财产分割费2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
今年6月2日,张某向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后,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约谈被执行人陈某,并将其列为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一边加大线上财产查控,先后从被执行人在工商银行、邮政储蓄、网络资金等的账户上扣划执行款6万余元。见识到法院雷厉风行的执行措施后,陈某也逐渐认同了法官的劝说:在一段感情结束时,双方应该和平而友好,各自留有体面,也是对过往感情的尊重。于是,陈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剩余的14万元。
(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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