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智障女孩遭性侵怀孕 怎么能发生两次?
11月16日上午,做完流产手术后,小文躺在病床上休息。她一度喊疼,找妈妈。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
针对“12岁智障女孩刘某某再遭性侵怀孕”一事,广东茂名信宜市公安局11月1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24日,刘某某家人再次到派出所报案。10月25日,该案件立刑事案件。茂名、信宜两级公安机关专案组研判后已并案处理,目前侦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侦办结果将及时通报,并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12岁,智障女孩,遭性侵,二次怀孕……这样的细节组合在一起,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痛心。智障女孩属于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对这样的群体“下手”,是法律、道德、人伦的多重沦陷。天理难容,国法难容!
尤其让人愤懑的是,为何在遭遇第一次伤害后,小文(化名)依然未能得到足够安全的保护?据报道披露,今年3月,首次性侵事发后,警方带走了几个人,与流产的胚胎比对DNA,均未比对上,不久就把人都放了。
客观上说,受害女孩自身的特殊情况,给案子的侦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仍要追问的是,在三名嫌疑人被放后,当地警方是否尽全力排查了其他线索?是否存在因为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未对案件的处置做到“一视同仁”?
当地公共部门在事发后的处置,同样留下了疑问。遭遇第一次性侵后,当地社区甚至未主动上报。小文的家人出于对她的保护,也只能不让她再去上学,将其关在家中。然而,这本不应该是小文及其家庭的唯一选择。
据报道,信宜市有两所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政府正在争取帮扶小文一家。这固然让人有一丝欣慰,但如果在首次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就能做到这一点,恐怕也能一定程度避免二次伤害。
在未成年人受害案例中,一般会强调监护人应负起责任。但是,小文一家四口均为残障人士,其家庭监护责任注定是很难有保障的,这要求公共部门必须更主动地发挥好该有的监护作用。
如果说,小文首次遭遇性侵是这个困难家庭发出的求救信号,那么,第二次情况的出现,说明这个信号并没有被公共部门充分读懂,并作出有效的回应。
在媒体的关注下,目前,当地两级公安机关已行动起来,相信揪出“真凶”只是时间问题。然而,这样的有效干预,本应该提前介入,而不只是在“亡羊”之后的“补牢”,更不要说是“亡了两次”。
小文的悲惨遭遇,也应该让全社会对智障儿童这个群体的生存境遇,有更多的关照。上个月,还有媒体报道,安徽宿州泗县刘圩镇西陈庄一未成年智障女孩被多人侵犯,且无机构收容。某种程度上说,有关智障未成年人遭遇虐待、性侵的事件,在公共关注和救助上,仍是一块被忽视的盲区。这样的状况,应该集结全社会之力,切实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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