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3000万元

消费质量报 2019-04-23 06:43 大字

关键词:假劣疫苗罚款3000万元

消费质量报社舆情监测中心利用专业技术手段,通过对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单位网站和微博的观察,以及对各大社交网站、论坛的监测,依据事件新闻转载量、微博微信转发和评论数等数据,监测出一周以来关注度较高的消费质量热点事件。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张可

舆情回顾

4月20日,《疫苗管理法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二审稿显示,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舆情背景

2004年,江苏宿迁假疫苗案。据统计,接种过涉事疫苗的婴幼儿在3000人以上。

2005年,安徽泗县疫苗违规接种事件。接种后有异常反应的学生达两百余人。

2009年,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药制品有限公司疫苗违法添加事件。据统计,36.02万人份狂犬病疫苗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涉嫌故意造假。

2009年底,原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7月-10月期间生产的7个批次共21.58万份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并责令其停止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全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12年,山东潍坊警方查获了一批非法疫苗案,涉及的疫苗42494支,涉案价值1.2亿元。其中包括了流感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水痘疫苗等几乎所有种类的疫苗。

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

2017年11月,长生生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被发现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

2018年7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

相关搜索

截至4月22日17:00,搜索关键词“假劣疫苗罚款3000万”,百度找到相关结果约36.9万个,找到相关资讯约10.4万篇;新浪微博找到相关结果2643个;腾讯微信找到相关文章307篇。

各界声音

《人民日报》:除了最高可罚3000万元,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这不仅意味着违法企业或将付出更大代价,更呵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通过诉讼实现权利。罚就罚得倾家荡产,赔要赔得招架不住,还敢胡作非为?好的制度设计,就是给企业打防疫针!

《北京青年报》张海英:假劣疫苗罚款额度的“步步高”,既体现出疫苗不同于一般药品的立法思路——对疫苗的管理比药品更严格,也体现出立法者高度重视各方意见——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公众均提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总的来说,体现了立法“步步严”。

网友声音

@宝宝保暖:我觉得3000万对他们来说也没到刻骨铭心的程度!

@极乐空间:希望这一处罚力度能够有效震慑那些制假售假的公司!

@无碳复写橙:使劲罚,让他们没贼心更没贼胆!

舆情分析

疫苗不同于一般药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长生疫苗事件让很多人都产生了心理阴影,对于疫苗也是很重视。无论是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还是其他假劣商品,生产者与销售者无不是为了私利。打假治劣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提高违法成本,让生产者与销售者不敢想、不敢做。

二审稿显示罚款标准不管是按15倍还是30倍处罚,都算得上“天价罚款”了。这次的立法不但严厉打击生产商的“造假”行为;对相关使用疫苗进行接种的单位也作出了处罚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允许被接种问题疫苗,造成伤害的受害者的家属提出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次法案用法规形式明确表示支持,这将有助于保护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益。说到底,对假劣疫苗加大违法成本是应有之义,因为再严厉的处罚也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震慑违法者,不让其自我伤害、危害社会。

新闻推荐

虞姬乡打好环境整治“组合拳”

本报讯今年以来,虞姬乡把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如厕难、环境脏、村容村貌差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突出问题来抓,在强化...

泗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