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由“见行动”转向“见成效”

拂晓报 2019-01-29 11:48 大字

本报讯 “家门口的河流、池塘,以前水发臭,大热天都不敢开窗。现在又变回我小时候那清澈见底的水,这多亏村里有了河长。”家住黄圩镇三侯村村民侯章鹏切身感受到河长制给家乡带来的变化。 

在水资源保护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查处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共查处擅自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17起,切实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上,打击河道非法采砂2次,销毁采砂船2艘,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搭建)。在水污染防治上,全县建成大污水处理厂2座、小污水处理厂24座(美好乡村示范村),日处理污水能力5.2万吨;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登记管理7 个;县虹乡投资公司投资近亿元进行“一河四沟”改造,对城市水污染进行治理。在水环境治理上,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结合林长制工作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推进,积极开展河道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河面水草、垃圾、漂浮物及河边固弃物230万余吨。加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16处,设置警示标志,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石梁河水利风景区获省水利厅批准为“第六批安徽省水利风景区”。在水生态修复上,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石龙湖湿地公园周边山芋污水已得到治理,湖内水质逐步变好;沱河自然保护区的退耕还湿、退耕还林工作正在进行,清除周边养殖场39个。在执法监管上,出动巡查人员约200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1次,共查处非法采红虫船5艘,处罚5人。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县水生态治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目前,黄砂禁采得到进一步巩固,渔业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农村河沟整治全面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带来了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本报记者 马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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