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不给安置只赔钱泗县瓦坊乡一农民称不能接受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0-16 11:30 大字

[摘要]泗县瓦坊乡一农民称不能接受

■ 本报记者陆杨

“我家住在县道边上,因为道路拓宽,家里房子即将被拆,但政府部门只愿意赔偿我房屋的钱,而不愿意给我安置。 ”近日,泗县瓦坊乡吴宅村村民张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道。

张先生表示,前不久,因为县道拓宽,当地政府将包括他家在内的6户人家纳入了拆迁范围。 “现在,其他家都被迫拆完了,只有我家没拆,就是因为我觉得政府做法不合理。 ”

据张先生介绍,当地政府和村里在和他协商有关拆迁补偿条件时,只承诺给予货币补偿,而不提房屋安置。 “一平米房屋才补偿700元,这一标准实在太低。 ”张先生介绍,除了这些货币补偿外,政府没有给他们建安置房,也没有划定宅基地让他们自己建房。

对此,张先生很不解。 “我家世代住在这里,现在只给钱,不给安置,也不给宅基,岂不是变相赶我出家乡吗? ”张先生表示,自己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除非给我规划一处宅基地。 ”

记者了解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规定,拆迁实施机构应当与被拆迁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安置用房地点和面积等内容。

同时,上述通知还规定,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以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补偿。拆迁人应根据相关总体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安置房建设规划。规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被拆迁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科学确定安置房区位、类型。

显然,当地有关部门只给张先生货币补偿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为此,记者10月11日联系了瓦坊乡一位分管拆迁工作的副乡长盛荣连。他告诉记者,乡里给张先生的补偿都是符合宿州市有关规定的,至于安置房,盛表示,乡里将以发放房租费的形式对张先生予以安置。

记者随后又从吴宅村支书杨书记处了解到,村里目前无法给张先生等人协调宅基地,上级政府也没有规划建设安置房。 “我们已经将标准提高到750元一平米了,但他仍不愿意拆迁,我们也正在谈。 ”

记者转达了张先生质疑当地变相赶村民的做法,盛和杨两位均未直接回应。采访最后,杨书记表示,村里一定会给张先生规划一处宅基地,“如果有必要,我们会写一份保证书,并盖上村里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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