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多举措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近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将青少年弱势群体法律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主动做到应援尽援。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法援电影千村行”、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等活动,向全市广大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2017年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19件,案件主要类型为刑事犯罪、追索抚养费等,累计解答青少年相关法律咨询约1200人次,有力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仅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和追索抚养费等案件给予援助,而且将未成年人受父母虐待遗弃、继承权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未成年人纳入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重点援助对象,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更多的未成年人案件。
采取多项便利措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未成年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做到随到随批。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保障。同时,建立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将法律援助的初审权交到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未成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实行援务制度公示制度,使未成年人及时了解法律援助。成立共青团、特教中心等专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为经济贫困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2016年7月,宿州市成立了由市、县(区)两级共31名律师组成的未成年人维权法律专家团。2017年7月,市司法局下发《关于成立“宿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通知》,对前期的未成年人维权法律专家团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法治宣传,增强青少年依法维权的法制意识。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青少年法治宣传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协调关工委、团委、教育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强化阵地宣传作用。近年来,市司法局借助市法治宣传广场设立宣传栏,刊载青少年弱势群体法律维权知识,引导广大青少年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截至目前,以青少年弱势群体法律维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已更新8期,辐射人口达5万人之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强化窗口宣传作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除了做好日常工作外,均在窗口显著位置摆放《青少年法律维权手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免费宣传资料。三是强化流动宣传作用。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 “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和重要活动,协调团委、教育等部门进行专题法律咨询服务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宣传阵地,通过举办现场咨询、法律维权讲座等方式,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维权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和信赖。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开展青少年弱势群体法律维权现场宣传活动20余次,走进学校举办法律维权知识讲座50余场。四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2016年以来,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台展开合作,通过《与法同行》广播栏目和《以案说法》电视栏目进行青少年法律维权报道,利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现身说法,强化青少年依法维权的法制意识;泗县积极参与县广播电视台《百姓热线》栏目,充分利用《百姓热线》平台为青少年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并制作法律援助视频短片,在政府广场和全县村、社区和部分学校巡回放映,向青少年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援助,让青少年弱势群体遇到问题可以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五是“微”聚力量,扩大法律援助信息矩阵效应。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QQ等新兴信息化平台,“微”聚力量,紧抓“助贫扶弱”这一主线,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矩阵效应,适时推送省、市最新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动态、政策、知识等各类信息。据统计,自开通微博、微信、QQ等“微”平台以来,共发布、推送各类法律维权信息1000余条,接受会话、咨询1000余次,相关信息的阅读总量突破8万人次。
下一步,宿州市将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提前介入机制。在办理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自侦查阶段起对经济困难或因其他原因没有委托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予以法律援助,让援助律师提前参与诉讼全过程,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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