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面临拒执罪履行义务为时已晚
本报讯 连日来的执行“江淮风暴”,多名“老赖”因怠于执行法律确定的义务,由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面临刑事处罚。据悉,得知自己即将获刑,这些“老赖”纷纷主动还款。
4月2日,泗县高某因拒执罪被泗县人民法院判刑6个月,判决已生效,目前在泗县看守所里服刑。
2010年3月,当时高某因购买挖掘机从杨某处借款18万元。借款到期后,高某未履行偿还义务,杨某将其起诉至泗县法院,2012年12月经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高某偿还杨某18万元及利息。高某却就此玩失踪。
法院在执行期间调查显示,自2011年6月,高某与妻子一直在浙江省慈溪市菜市场租摊位卖菜,每年收入约6万元。2012年起,高某家中12亩土地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给本村村民耕种至今。2013年10月,高某以34000元价格购买一辆二手奥迪轿车,2016年5月又以14000元价格卖于他人。
泗县法院以高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去年11月,高某被依法逮捕。庭审前,高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经泗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个月。
面对执行,恶意逃避的高某并非个例。4月6日,正在外躲避执行的繁昌县陈某被突然而至的公安人员刑事拘留。原来陈某怠于执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繁昌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2011年11月,李某为陈某加工承揽一批铁护栏和不锈钢门,但是交货后,陈某不付款,还先后出具两张欠条,欠款共计95540元。2016年9月,李某诉至繁昌县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胜诉。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陈某故意拖延,趁机转移财产,玩失踪。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于是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4月6日,繁昌县公安局发现嫌疑人陈某的行踪并立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慌了神的陈某主动联系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105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刑事侦查阶段。(刘连方雨婷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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