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还需多些硬约束商农

拂晓报 2021-12-16 12:00 大字

为加大市区犬类治理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市民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意识,从12月7日起,宿州市公安部门开展了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随着行动有力有序扎实推进,目前,养犬办理证件,出门遛狗必拴绳、带犬牌以及主动清理宠物粪便等,逐渐成为养犬人的自觉行为。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与犬相伴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人狗矛盾”也随之而来。近年来,因为不规范、不文明养犬引发的各类纠纷,不时成为热议话题。媒体和公众充分参与其中,不厌其烦地讲事实、说道理。一时间,到底该如何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开展犬类治理,建立文明养犬良好秩序,备受各方关心关注。

犬类治理绝非小事,其背后不仅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同时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直观反映。不可否认,养犬是个人权利,但有权利就有义务,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这个义务就是养犬人不能以养犬为名,触及他人合法权益及公共权益的边界。诸如无证养犬、犬吠扰民、随地便溺等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既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和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人狗矛盾,关键在人。犬之过,其实是人之过。“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从这种意义说,文明是可以管出来的。规范养犬行为,实现文明养犬,不仅需要“谆谆教诲”般的“软招”,也需要法规的硬约束。

相关部门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唤醒养犬人的公德心,更要注重依照相关法规政策开展严格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有错必罚,以此提高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成本和代价。在前述开展的集中整治中,对各类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采取了收容犬只、给予养犬人深刻批评教育、监督其现场整改等硬约束,可以视作一种鞭策和警醒,倒逼养犬人养成文明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最终外化为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行为。

对于养犬人而言,应当认识到,只有尊重他人的权益,自己才能被他人尊重。在与犬相伴之时,时刻都要守法守规,多些同理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养,避免“人犯错、狗背锅”。

一座城市的文明、包容和开放,必然包含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开展犬类治理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契合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关部门在法律范围内,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推动文明养犬硬约束真正落地见效,不啻为共创文明养犬良好秩序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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