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芦岭法院将传统文化嵌入诉源治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建设迅猛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等纠纷案件的数量上升趋势明显,埇桥区人民法院芦岭法庭在审判及执行实践中,始终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建立和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审判质效,加强执行力度,为辖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芦岭法庭将“重家庭、讲人情、多包容”的传统文化嵌入诉源治理工作中,以群众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努力将法庭打造成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法庭。
“纠纷应该怎么化解?大家都来说说自己的想法。”2021年6月16日,芦岭法庭庭长马军带领2名调解员来到大泽乡镇一位老人家中。老人有六个子女,因年事已高,便把自己的土地均分给三个儿子耕种,三个儿子每年给老赵3000元赡养费用于生活,后来老人和小儿子发生矛盾,诉求把给小儿子的土地收回,并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接到诉状后,通过了解得知当事人小赵身患重病,双方又是父子关系,马军庭长带队三赴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后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在当地村委会,现场审理了该起土地和赡养纠纷案件,向群众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村民的旁听见证下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受到所在地群众的称赞。
芦岭法庭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用群众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紧紧抓住民众的急难愁盼,让他们心平气和地坐下商量,实现了“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路”,有效减少了老百姓的诉累,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有温度的公平正义。
2021年7月30日,上午11时许,骄阳似火,当事人张某委托其父亲及诉讼代理人,带着一面写着“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走到芦岭法庭,赠送给案件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调解员,对芦岭法庭高效、高质、公正为民表示深深的谢意。
2021年6月,芦岭法庭受理了张某诉丁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受理后,芦岭法庭及时与双方进行了联系,通过电话、微信、法院调解平台多次沟通,打通了双方的心结,签订了离婚协议。由于被告丁某在外地工作不能回来,为了减少当事人的麻烦,承办法官利用出差路过丁某工作地方,事先和丁某说好到达时间,见面地点,丁某看到协议内容无异议,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案件顺利办结,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芦岭法庭充分发挥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特别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多次走进辖区镇村,宣传民法典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联合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对一些经常性、苗头性的家事纠纷提前介入,源头化解矛盾,减少案件入诉率,减轻矛盾激化,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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