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健委获悉,宿州市出台《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打造卫生、宜居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宿州城市品质和形象。
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年期为2021年至2023年,以城市建成区,包括埇桥区、宿州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等集中连片的非农业用地范围的主城区(含建成区的城乡接合部)为创建范围。目标是到2023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围绕创建目标,《规划》提出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40项工作任务。
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宿州市将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财政投入,把卫生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金落实。加强媒体宣传,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关注、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主题宣传,全面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社会参与创建格局。研究制定创卫工作督办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形成督查考核经常化、制度化。(本报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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