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消保委提醒:“双十一”网购要理性

拂晓报 2021-11-08 11:47 大字

本报讯 11月5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倡导市民理性消费,以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据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双十一”购物活动除传统电商平台参与外,各直播平台也加入了“双十一”活动大军,商铺、主播资质参差不齐。为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及可靠的店铺,看清优惠政策后理性购买。建议消费者选择品牌知名度高、实力强、售后有保障的大型网购平台,不点不明链接,不登录陌生网站,付款时选择可靠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不私下交易,不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今年“双十一”期间,很多电商平台10月20日开启预售,11月1日第一波尾款支付,商家促销规则纷繁复杂,消费者需要充分了解商家预售、折扣、红包优惠券的使用、尾款付款时间、定金退还、退货等条款,多进行价格比对,查看是否享受优惠,避免遭遇订单被取消定金无法退还,或因不清楚条款,理解错误造成损失等问题;在购买“双十一”预售的商品时,如果消费者主动放弃购买,商家一般不予退还定金。因此,消费者要提前制定清单,针对性选购所需商品,不盲从、不冲动,虽然施行网上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无理由退货的寄回物流费用仍需消费者承担;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及时跟进快递信息,商家送货时,尽量当面核验商品,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是否有合格证、保修凭证等。同时,消费者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索取购物凭证等,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

如果消费者网购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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