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有“大”担当
法官进企业解决难题
埇桥区人民法院符离法庭坐落在千年古镇符离镇,受理符离镇、顺河镇、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汴河街道四个地方的相关案件。法庭辖区面积近250平方公里,人口约30万,企业近1500家。特定的区位决定了辖区案件类型的多样与复杂,既有传统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案件,又有大量的经济合同与股权纠纷案件。法庭现有15名工作人员,包括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2名聘用人员。2020年全年,法庭受理案件1285件,结案1235件,结案率为96.11%。2021年1至8月,受理案件1250件,结案955件,结案率为76.4%。
面对案件大幅增长的客观情况,符离法庭聘请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人员,对于小标的侵权案件、婚姻家庭类案件集中调解。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在坚持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引导当事人向乐于调解发展,调解后积极履行,做到“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一次性兑现胜诉权益”。
10多年前,原告祝某与符离镇砖瓦厂签订抵付协议,约定南至股河堤,北至生产沟南岸边,西至地界沟的土地由祝某使用。2020年4月,因王某妨碍对河滩的修复,造成位于股河岸边的河滩地无法使用,祝某起诉到法院。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对争议的土地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发现,王某之所以妨碍施工,是因为股河岸边河滩地上有其种植的树木以及搭建的房屋。明确双方的矛盾焦点后,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积极引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祝某赔偿被告王某3万元,王某不得妨碍对河滩的修复。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祝某主动赔偿了3万元,作为被告的王某也给法庭送来了“依法重情调和纠纷,各取所得皆大欢喜”的锦旗。
因辖区内有大量的乡村企业,经济合同类案件较多,符离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秉承“高效审判、助企纾困”的理念,在诉讼“瘦身”、权利“变现”上下功夫,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2019年4月4日,宿州市鑫鑫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鑫木业”)与李某某签订《木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某向鑫鑫木业购买木材,双方约定了木材的供应要求及单价,但未约定总供货量。安徽泰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中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中盖章。该案审理过程中,安徽泰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中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认为合同中加盖的公章系伪造,申请司法鉴定,而鑫鑫木业考虑到司法鉴定势必会延长审理期限,影响审判效率。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司法鉴定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经仔细研究,认为签订保证合同时,担保的合同价款债权不能确定,保证合同因主债权的数额不确定而不成立,故没有对公章真伪进行鉴定的必要,将意见及时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后,依法判决主债务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均表示服判,鑫鑫木业及时领到了30余万元货款。
符离法庭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工作衔接,形成网格化调解模式,加强对群众“身边事”的调解,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针对辖区发生的重大敏感案件,法庭配合地方党委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先行介入调解引导,消除隐患,化解矛盾。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重大案件发生的信访事件。
小小的人民法庭,正在成为促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力量。符离法庭注重诉源治理,推进纠纷源头化解,着力打造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枢纽和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先后荣获“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文/图 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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