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保局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立足工作职能,不断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医疗保障支撑。
精准落实特殊人群参保待遇。建立医保、扶贫、民政等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实现身份标识应标尽标,待遇享受应享尽享。截至4月30日,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2422人,已在医保结算系统全面标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清零”。
不断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宿州市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运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同时通过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优化完善“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逐步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的目标。
稳步提升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21年2月,依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宿州市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至1.2万元,确保大病保险制度运行更趋科学和可持续。同时,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等人群进行倾斜支付,比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21年以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保障3.72万人次,基金累计支付13286.3万元,实现大病保险高质量发展。
全面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通过参保补贴、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等方式,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等进行精准识别和救助。2021年以来,累计救助42.8万人次,救助金额3598.26万元,切实发挥好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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