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出台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拂晓报 2021-05-26 10:42 大字

(上接第1版)

《方案》明确,各地要严格督查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对因焚烧秸秆被省大气办通报批评及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的县区,追究县区政府等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惩发生全市夏、秋季(夏季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的“第一把火”。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对夏、秋季之外时段的火点责任追究按照继发火点要求落实。对恶意行为,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彭序)

新闻推荐

宿州埇桥区法院: 立足岗位解民忧

5月6日上午,“五一”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很多人还沉浸在假期放松的喜悦心情时,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却...

宿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宿州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