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多举措保障日间病床结算试点“落地生根”

拂晓报 2021-05-17 15:19 大字

本报讯  为了破解乡镇卫生院“小病大治”“门诊转住院”和“挂床住院”难题,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新路径,从2020年8月起,埇桥区率先开展总额预算下的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门诊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多举措确保日间病床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遴选病种。根据临床诊断明确、诊疗技术成熟、乡镇卫生院就诊病人较多等条件选择病种,原则上在“50+N”种常见病和多发病中选择,既要避免“小病大治”“小病大养”,将不具备入院指征的门诊病人收治入院。也要避免将一些离院期间有潜在风险的疾病,纳入日间病床病种结算范围。

科学制定标准。“日间病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超支部分由医院自行负担,低于定额标准的,结余部分试点医疗机构留用。

完善内控机制。一是患者在一次诊疗过程中,同时实施两个以上病种诊疗的,按照定额最高病种结算。二是参保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年度享受“日间病房”按病种付费政策不超过4次;同一疾病出院15天之内不得重复办理。三是治疗天数未达到规定天数70%、当次治疗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70%的,退出“日间病床”管理。四是各试点医疗机构收治“日间病床”患者人次,不得超过医疗机构审批床位数或实际在院人数50%,患者治疗期间医院不得收取住院床位费、级别护理费等。

规范操作流程。就诊患者需持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等到试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初步审查,对符合“日间病床”管理患者,填写《宿州市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协议书》,到出入院结算科登记“日间病床”类别并履行相关手续。

开展日间病床,医保基金定额支付给医院,医院主动控费。此举在有效控制医保费用支出的同时,也控制了医疗资源的过度浪费,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率,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解决基层卫生院的挂床问题,更好发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优越性。 (朱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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