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宿州市两级消保委接到投诉88件
本报讯 4月7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一季度,市、县(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1880人次,接到投诉88件,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64万元。同时,通过入盟企业内部和解机制解决投诉共计1260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94万元。
据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售后服务、合同、质量、价格、安全占据了本季度投诉榜的前5名。在接到的88件投诉中,售后服务29件,占总量的32.95%;合同21件,占23.86%;质量20件,占22.73%;价格13件,占14.77%;安全2件,占2.27%。
一季度,合同类投诉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7.25%,主要表现在商品和服务两个方面。有消费者反映,部分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如消费者交纳定金后,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房、提车时临时加价等。同时,商家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然存在。有消费者反映,其在美发会所办理会员卡,充值上千元,春节期间被告知不能使用;还有消费者反映,其在餐饮店办理的会员卡仍有数百元余额,但因店面关闭导致无法继续使用。
本季度售后服务方面投诉也是热点,如汽车三包期内发动机、变速箱等故障问题;家用电器、卫浴建材出现了质量和售后问题;电动车电瓶续航与销售时承诺不符等。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产、车子等大宗物品时,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并将相关约定写清楚;选择预付费(卡)时应当慎重,理性考虑后再作决定,充值要按需、适量;购买家用电器、卫浴产品时,要了解商品的具体质量,询问保修范围和售后服务情况。总之,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并保留相关凭证。如果出现问题或纠纷,可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拨打12315热线依法维权。
(本报记者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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