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夜回家看病儿事后被公司炒鱿鱼 涉事公司称当天请假未获批准;律师建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
3月6日晚,张先生在公司接到医院来电,得知孩子病危。当晚11点,张先生从苏州乘车赶回宿州老家,路上打电话联系主管,汇报情况并请假。但公司并未批准,并在事后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单方面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合同。
【讲述】回家看望病儿,回公司已被解雇
3月22日上午10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张先生。据介绍,张先生在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就职,已在该公司工作十三年。他的儿子今年三岁多,去年8月份在宿州市立医院检查时,被诊断患有脑干胶质瘤。
“跑了大半个中国,但这个病依然是难以治愈。”张先生告诉记者,3月6日晚11点多,他在苏州上班,突然接到宿州市立医院电话,得知孩子情况危急,呼吸没了,已被送到急救室抢救。“我当时就一边给主管请假,一边赶回宿州。”张先生说,当时主管说请假要周一(3月8日)和老板说,他做不了主,“但后来老板说请假是不可能的,让我要不然就自己离职,但我肯定不会同意啊,他们却单方面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张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称张先生请假未经同意批准,于2021年3月8日至3月10日连续三天未到岗,记三天旷工。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论处,并做公告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张先生于3月25日前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
张先生说,他去年和公司说明情况后,便离开公司回家照顾孩子,当时还和公司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中,公司同意张先生回去照顾孩子,并为其保留劳动关系,没有任何薪酬。另外从2020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也由张先生自己承担,直至到岗出勤后结束。“结果这次请假,对方就不承认这个协议了,要求我离职,但我不能离职,我还得挣钱救孩子啊。”
【回应】当天确有请假,但公司没有批准
2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张先生的领导冯主管。对方表示,对于张先生的情况,公司也有所了解,“张先生从去年9月就一直请假,直到今年2月才回来上班。3月6日晚,他确实打电话和我说了请假的事,但我需要和公司反映,由公司给出意见才行。当时公司答复是不予批准”。
针对此前的保留劳动关系协议,冯主管承认确有此事,但由于张先生孩子的病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治愈,张先生请假时间也是一段一段的,公司这边建议让他先办理离职,等孩子的事安顿好后再回来上班,待遇还和之前一样。对于公司作出的决定,冯主管表示:“我也只是传达公司的意思,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我能够决定的。”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管理部电话,但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针对张先生遇到的困境,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舒平告诉记者,建议张先生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类型案件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如果张先生本人不知如何维权,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援助律师驻点,张先生可请援助律师为自己代理;二是向所在地司法局律协下属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见习记者孙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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