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显著

拂晓报 2021-03-19 11:28 大字

本报讯 3月11日,宿州市“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与会单位分别介绍了2020年本单位消费者维权保护方面工作有关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级审判员孙强在发布会上就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化解消费纠纷、开展消费引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发布5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刑事、民事案例。

2020年,宿州两级法院共依法受理各类消费者维权一、二审案件700余件,案件类型涉及食品、药品、农资、保险、网络购物、商品房买卖、旅游及汽车销售等多个领域。其中商品房买卖问题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焦点,主要问题是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问题等。

宿州两级法院在审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理力度,保障基础民生。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案件,强化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增强法律威慑力。对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利用法院信息化建设迅速提升的契机,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在立案环节,做到有案必立,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及跨区域立案,便捷诉讼渠道。在审判过程中积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咨询有关产品标准、行业规范等专业技术问题,提高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在欺诈行为的认定上,着重考量经营者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的主观故意;在对食品安全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认定上,注重违法情形对人体健康的实质性影响。

工作中,宿州中院和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多元化调解工作制度,利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调判结合,切实提高消费纠纷化解实效。借助行政部门的支持,对消费者维权相关法律问题开展研讨交流,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等,做好司法延伸工作。通过庭审公开、文书公开、举办公众开放日、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等,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  (欧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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