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设立4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提前24小时报备,“四证”齐全方能出仓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断疫情传播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宿州市设立4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据介绍,集中监管仓设立后,实行报备制集中监管。凡进入宿州市域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进行报备;凡不能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由疾控部门进行采样检测,由专业消毒单位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经抽样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取得出仓证明后方能出仓。
进口商或货主在提货出仓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加贴“追溯码”,及时通过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传“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对于不配合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现“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或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经营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区局、各园区分局,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确保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经监管仓统一规范后上市流通。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组织力量,加快行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封闭、智慧化、高效化、联动性管控,最大程度防控和阻断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 (本报记者 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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