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内万余存款莫名“蒸发” 埇桥警方溯源寻“祸根”
宿州女子琦瑶(化名)银行卡内15261元存款莫名“蒸发”,报警后,埇桥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一番深入调查,近日,嫌疑人浮出水面。
11月17日,北关派出所民警接琦瑶报警称,其银行卡上给父亲看病用的15261元存款不翼而飞。民警经深入了解得知,2019年4月,琦瑶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一男性网友,熟识后该网友曾以给琦瑶办理新的电话卡,供其在家中兼职手机刷单赚取薪金为由,索要琦瑶的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后又以办理电话卡需要面部识别为由,约其线下见面,获取其面部信息。
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民警查证,该网友真实身份为埇桥区支河乡人刘某。刘某在获取琦瑶的个人信息后,注册新的社交软件账号并绑定琦瑶的银行卡,于今年10月7日至10月29日,分10余次将银行卡内的15261元转至自己的账户。
民警立即摸排嫌疑人刘某的位置,发现其已于11月初前往杭州市钱塘新区务工。12月8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杭州刘某的租住地将其成功抓获。到案后,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刘某,25岁,支河乡人,货车司机,在与琦瑶熟识后,使用其社交软件账户登录一音乐播放软件时,发现其社交软件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内有大量存款,遂心生歹念套取琦瑶个人信息,将存款转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切莫轻易相信他人而泄露个人信息,如发现银行卡有异动,应第一时间给发卡行打电话,告知客服该卡被盗刷,要求银行止付并申请冻结,避免盗刷损失进一步扩大;持银行卡到本地的ATM机进行操作(查询、存取款等)固定电子证据证明银行卡与本人在一起,发生盗刷时银行卡和本人均在本地,不可能同一时间在异地刷卡消费;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详述被盗刷情况,证明银行卡仍由自己保管,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
(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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