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问答之二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篇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3)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问: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答:原则上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务工人员,可以延长至次年2月28日。
问:新生儿参保要注意什么?
答: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都可完成参保缴费,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问:从单位离职了,现在想参加居民医保,如何办理?
答:从单位离职后,如职工医保处于停保、断保状态,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要求,在集中缴费期内(原则上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缴纳参保费用,从次年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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