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印发实施《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拂晓报 2020-09-10 09:53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8月31日正式印发,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的实行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宿州市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全市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30万元、获奖个人5万元。

市政府质量奖评选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对申报个人的评选标准,将采用《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本报记者)

新闻推荐

经开区税务局“五个注重”推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报讯为进一步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税务职能,积极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经开区税务局党建“五个注重”推动各项工作落到...

宿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宿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