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 秋季入学保教费调整 市一类园每生每月250元

皖北晨刊 2020-08-24 09:58 大字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调整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据了解,此次调整后,宿州市省一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也就是每生每月370元;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为1250元,即每生每月250元;市二类园每生每学期900元,即每生每月180元;市三类园每生每学期750元,即每生每月150元;普通园每生每学期600元,即每生每月120元。

通知要求,幼儿园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等费用。具体退费方法为: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学日,截止点为办理离园手续日。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此外,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方便提供家长选择的服务,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但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须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性质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及时更新,确保公示内容准确,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

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新的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执行。保教费收取继续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另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部署。(记者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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