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立法科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本报讯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宿州市司法局立法科榜上有名,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司法局通过有序制定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学习培训,搭建立法智库平台,严格立法程序等举措,行政立法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自2015年宿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司法局立法科参与制定《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宿州市采石场修复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宿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宿州市新汴河风景区管理办法》《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市级行政立法公众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专家论证咨询等工作机制,不断壮大立法队伍力量,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水平,持续推动重点领域行政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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