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力疫情防控纾企困解民忧现已批准33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缓缴

拂晓报 2020-05-08 11:2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保稳定,及时调整出台单位缓缴、个贷逾期等阶段性支持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已批准33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缓缴,涉及缓缴职工3020人、缓缴资金730.12万元。

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及个人缴存户未能正常缴存的,疫情结束后,补缴视同正常连续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不受影响。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未能及时还款(包括委托按月划转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于2020年6月底前,由本人申请,经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审核属实后不作逾期处理,免收贷款逾期罚息。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影响单位汇缴、新办企业或新录用职工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的,疫情结束6个月内可补办相关手续。因疫情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经上级或本单位工会组织认定,可申请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降比、缓缴期限暂定不超过6个月。

疫情期间,各缴存单位、职工应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线上服务渠道,实行网上办理。对无法线上办理的,缴存单位、职工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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