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男子患精神分裂仍未逃脱死刑判决 宿州市中院:在公共场合故意杀人,致两死一重伤,且系暴力犯罪的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

新安晚报 2019-12-04 10:36 大字

宿州人张俊(化名)小时候常去邻居家玩,曾被要求帮忙干活,自认为这是邻居在欺负自己。成年后,张俊一心想着报复,竟瞄上了邻居的媳妇李燕(化名)和两个孙子。今年1月24日早上,张俊瞅准李燕单独带着两个孩子上街的机会,在街头,持刀猛砍三人。最终致两个孩子丧生,李燕重伤。日前,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张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称被邻居欺负筹谋杀人报复

张俊,今年33岁,宿州埇桥区人。2019年1月,在外地打工的张俊,回到符离集老家,因为妹妹要给孩子办满月酒,他回来祝贺吃喜面。与张俊家门连门的邻居,是老刘(化名)一家,当天,他们家也出了礼钱,还来人帮忙办喜事。

但喜庆的氛围还没有完全飘散,悲剧就在来的路上了。

张俊在供述中称,那几天,他想起了小时候,因为学习不好,常被人瞧不起。“初中时,去他(老刘)家玩,什么活都让我帮着干,有时候很重的东西也让我杠,肩膀都受不了。”他说,这是老刘在欺负他,而他也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

2011年,张俊因为故意伤害获刑入狱,他称,当时自我感觉更不如别人了。而张俊却把账算到了老刘身上,对老刘更加怀恨在心。张俊供述称,在狱内,他开始琢磨如何报复老刘。“感觉自己干不过他,就想着伤害他身边的人。”刑满释放后,张俊就一直筹划着此事,等待时机。

而另一边,老刘对此却完全不知,“从小他和我儿子在一起玩,我们家跟他没有什么矛盾。”老刘的老伴说,“他们一家常年在外面打工,只有过年回来过几天,平时不怎么和张俊说话。”

骑车跟踪受害人当街持刀伤人

1月24日早上,张俊吃好早饭,便开始寻找机会。他在家门口坐着,注意老刘家大门的一举一动。10点30分左右,张俊看到李燕带着孩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出去了。

张俊也骑着一辆红色的电动车跟了出去,他先到符离街上买了一把菜刀,而后又在街上转了几圈寻找李燕,后来在一家超市附近发现她。

当天,李燕是带两个孩子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后,准备带孩子去超市买东西。当三人从三轮车上下来,走到超市门口时。张俊提着刀冲了上去。刀首先落向了小男孩的头部,张俊几刀就把小男孩砍倒在地。

李燕吓得大哭大喊。张俊却没有收手,又朝李燕的头部砍去。李燕用手挡住,手又被砍伤。张俊一个转手,往旁边的小女孩头部砍去。随后又回过头,朝小男孩的头部连续砍了几刀。

“小女孩的羽绒服被砍烂,羽绒都出来了。”在街头,一些市民目击了这凶残的一幕,有证人证言显示:“三个人都倒在地上了,头上、脸上流了很多血。”随后,有市民拨打110、120报警。

虽系精神分裂法院仍判其死刑

当时,张俊把刀扔在现场附近,骑电瓶车到公安局投案了。“没能力跑,也跑不掉,就去投案了。”在案发后,张俊冰冷地供述,他当时就是想把人砍死。

最终,李燕母子三人被送往医院。但因为伤势过重,李燕的两个孩子都离开了人世,李燕也致重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俊因认为被害人的家人曾欺负自己,预谋报复,遂尾随三被害人,并持刀连续砍击三被害人头面部及上身等要害部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俊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张俊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张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

张俊虽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因报复在公共场合公然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又系暴力犯罪的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的经济损失,合法有据部分应予支持。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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