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海关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本报讯 日前,宿州海关向宿州市人人家食品有限公司颁发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与以往不同的是,企业办理该业务不需再履行行政审批手续,而是改为备案,且备案证明不再有期限限制,而是长期有效。“以前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需要经历申请、等待受理、现场评审、审批、发证等多个环节,需要20个工作日,现在只需签署承诺书,提供一份备案申请表,全程网上办理,最多5个工作日就可拿到证书,办理效率大大提高。”该企业负责人说。
这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以来,宿州海关首次开展“审批改为备案”事项业务,也是宿州海关出具的首张长期有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近期,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明确自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实施以来,宿州海关及时向企业推送和宣讲政策,确保改革红利落地,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
根据新的政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从5年改为长期有效,备案流程、申请材料也大大简化。企业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时,办理材料精简为仅一份申请表,即只需要提交备案申请表,经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的核发、变更取消了纸质材料审核环节、专家现场评审环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 (本报记者 刘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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