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再宏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拂晓报 2019-12-20 11:46 大字

本报讯 日前,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了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埇桥区法宣办专职副主任陈再宏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再宏1989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先后在基层司法所、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任职,2013年担任埇桥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多年来,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由“软”变“硬”,由“虚”变“实”,取得了显著的普法成效。为持续拓宽法治文化阵地,他积极协调沟通,建成埇桥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道东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省、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并对外开展教育活动,使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推动埇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全国先进。他担任法宣办专职副主任以来,为埇桥区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荣获第三批和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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