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事后回家“避风头” 仍旧落入法网
男子“犯了事”,想回老家避避风头,没想到还是被“挖”出来了。
10月31日,埇桥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接到福建莆田警方协查请求,称因涉嫌寻衅滋事的欧某,已经回到老家宿州。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该所民警通过摸排走访,于11月1日上午,获悉欧某出现在快客站附近。民警及福建警方立即赶到快客站,由于快客站人员和车辆流动较大,10余名警员分散开来,在各个路口寻找目标。2个小时后,民警发现在一小吃店门口刚刚坐下的男子,与欧某极为相似。经福建警方辨认,该男子确是欧某。民警迅速上前将正在准备吃早餐的欧某当场抓获。
经查,欧某今年30岁,埇桥区符离镇人,自今年1月以来,欧某多次伙同他人以讨要小额借款为名,向受害人实施言语威胁、暴力讨债,案发后潜逃。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上网追逃,最近欧某刚回到宿州,一直住在快客站附近的朋友家,结果还是被民警发现了踪迹。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已移交莆田警方。(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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