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前7月投入4600余万元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拂晓报 2019-08-27 12:29 大字

本报讯  截至7月30日,宿州市共投入4600余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其中: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2115.5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816.19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补贴1674万元。

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优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水平。

对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实施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为满足老人多样化养老需求,宿州市注重优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注重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城市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同时,注重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依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贴;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保费、赔付标准按照省招标结果执行。

截至7月30日,宿州市5个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6个乡镇养老指导中心,5个养老智慧化试点示范项目均已完成;全市共2.8万余张养老机构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数达到1.1万余张,更好地推进了医养结合的先进理念。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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