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让大家都能看得起病

皖北晨刊 2019-07-31 17:32 大字

“住院各项费用花了7万多元,医保一共报销了近5万元,自费才2万多,医保就是大家的‘靠山’,不用担心看不起病了。”日前,在埇桥区医保局服务窗口,患者韩君英的家人高兴地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宿州市各行各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医保就是其中之一。医保制度改革为居民带来了诸多福利,让大家都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今年66岁的韩君英家住埇桥区永镇乡瓦坊村,由于患有多种疾病,近几年成了医院的常客,每次住院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但出院报销后,自付费用只有较少的一部分,减轻了家中的经济负担。这一切的福利,源于韩君英参了新农合(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现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前没有参保新农合,小病基本拖着,大病能忍就忍,身边的人也都是这样,不敢去医院。”韩君英告诉皖北晨刊记者,有了新农合,女儿每年都为她参保,花钱不多,但有了保障,心里踏实多了。“这次生病,前后3次住院费用一共7万多元,没想到新农合报销后,大病保险和补充医保再次报销,要是没有这个好政策,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确实是负担不起。”说起医保带来的福利,韩君英高兴地说。

2007年,宿州市有了新农合医保、城镇居民医保;2008-2012年期间,医保政策不断完善,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广,受益群众越来越多。城镇居民医保相继推出5种慢性病补助、普通门诊、大病门诊、在校学生意外险、生育定额补助、生育并发症、新生儿落地参保等多项惠民政策,填补了一项又一项空白。

2014年9月1日起,埇桥区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50%-80%之间,不设封顶线。2016年,三里湾街道一居民做肝移植手术,医疗费用总额高达120万元,基本医疗报销14.3万元,大病报销报销82.9万元,累计报销97.2万元。大病保险有效解决了“一人患大病,全家陷困境”的情况,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今年7月1日,宿州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城乡居民门诊、普通住院、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增加了罕见病门诊及门诊慢性病病种数量,调整普通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待遇,降低了大病保险中累计基本医保起付线,有效提高了大病患者的待遇保障。同时,提高慢性病门诊、大额门诊、分娩住院、大病保险待遇,使参保人员健康、生活得到更有力保障。文/记者庞瑞莲图/记者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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