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大型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地将向社会“福利化”开放 每周开放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不少于330天

皖北晨刊 2019-07-26 16:52 大字

日前,市教体局发布《宿州市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宿州市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有条件的市直学校及各县区学校运动场地将向社会开放。

据了解,开放范围为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即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以及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有条件的市直学校及各县区学校运动场地。

开放时,要求大型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大型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大型体育场馆应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低收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大型体育场馆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各学校室外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社会开放,学校室内体育设施可低价有偿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应报物价部门核准。根据学校体育设施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学校主要面向学校周边居民开放。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使用学校场馆的,须经学校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间段里安排。市直学校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学时间的早、晚间向社会开放。(记者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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