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被车撞伤“法援”助其维权

皖北晨刊 2019-06-14 16:36 大字

2018年5月的一天,埇桥区北杨寨乡振北村儿童张某某,被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凌某某驾驶的三轮汽车撞伤,经事故认定凌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前期医疗费支付后,双方对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产生分歧。张某某家境并不富裕,各种费用无疑是雪上加霜,其父亲张某多次奔波于医院、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之间,但一直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际,他得知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政策后,前来寻求帮助。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付红延、窗口负责人武姗姗热情地接待张某,受理了其申请,并及时指派君光事务所律师葛成敏办理此案,帮助张某维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肇事方赔偿张某某住院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55万元。后因张某某身体功能受损经鉴定为伤残十级,法援中心又为其提供第二次法律援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凌某某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共计37000余元。目前,已经全部履行到位。

两次法律援助,受援人张某非常感动,6月12日上午,张某夫妻俩专程赶来,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文/图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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