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这些知识您要知道

拂晓报 2019-05-29 11:30 大字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3、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类似下列信访事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请向其他机关或部门反映:

(1)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4)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5)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

(7)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

(8)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补偿安置工作或有关保障措施不满;

(9)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以及由此产生的有关纠纷;

(10)复员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的社会救济等问题;

(11)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

(12)交通事故、户口管理等问题。

(13)……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信访方式向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检举、控告、申诉人有下列权利

1、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5、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二)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2、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3、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三、办理原则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1、省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厅级党员干部、县(市、区)委书记等省管干部问题的举报。

2、市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处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3、县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科级和其他所属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4、镇(街道)纪(工)委受理反映镇(街道)党员干部和村(居)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

5、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派驻(出)机构受理反映驻在单位(或联系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四、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1、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2、来访人员应依法上访、文明上访,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上访秩序,如集体来访,应选3名以内代表接谈。

五、宿州市纪委监委受理渠道

来信请寄: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邮编:234000

来访请到:埇桥区通济路与银河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委窗口

举报电话:(0557)12388

网上举报:http://anhui.12388.gov.cn/suzhoushi/

可选择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到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委窗口检举控告。

1、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埇桥区通济路与银河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2、乘坐公交车。选择一:宿州市快客站下车,乘坐33路公交车(往客运中心站方向)至政务中心站下,步行至埇桥区通济路与银河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选择二:宿州市客运中心站下车,乘坐33路公交车(往快客站方向)至政务中心站下,步行至埇桥区通济路与银河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选择三:宿州东站下车,乘K1路公交车(往金色家园站方向)至政务中心站下,步行至埇桥区通济路与银河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选择四:宿州火车站下车,乘6路公交车(往西二铺站方向),到西门口站下车转乘8路公交车至政务中心站下,步行至埇桥区通济路与银河二路交汇处东南角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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