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据市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宿州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3月份,受春节节日因素消退及天气转暖影响,服务类、鲜活类价格快速回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2.1%,呈温和上涨态势。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5.4%;服务价格上涨1.1%;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上涨1.0%。一季度,宿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去年同期上涨1.0%。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七涨一降”。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4.7%,衣着价格上涨2.9%,居住价格上涨1.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3%,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6%,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8%。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两涨六降”。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0.1%,衣着价格上涨3.6%,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4%、0.8%、0.5%、2.4%、0.2%、1.1%。 与全国及全省指数对比来看,低于平均水平。3月份,宿州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较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0.2和0.3个百分点。在参与全省汇总的14个地市中,宿州市同比价格涨幅与蚌埠市同居第11位,最高滁州市上涨3.3%,最低铜陵市上涨1.7%。由此可以发现,3月份,宿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上涨趋势,与全省平均水平及其他地市相比,涨幅处于较低位次。
进入4月,可能上涨因素有:我国的CPI是以食品为主导的,而食品类中猪肉价格变化所占的比重又较高,猪肉价格上涨与下跌都会对CPI变化有较大的影响,从生猪的生产周期来看,当前生猪价格的下行通道已经基本结束,以后已经逐步进入上升通道;另外,水产品价格受禁渔期影响上涨;低价药品持续上涨、服务项目稳步上涨、大宗商品持续回暖等,但食品类仍是影响CPI的第一大因素,在没有特殊气候影响下,鲜菜供应更加充足,价格下行可能较大。综合以上因素,4月CPI仍将延续平稳上涨的态势。 文/王兴涛 黄胜 图/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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