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全面发起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春季攻势
本报讯 为持续改善城市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2019年,宿州市计划投入资金6536万元,改造农林小区、八一小区、城隍庙小区、金贸商城小区等17个老旧小区,建筑总面积51.89万平方米,直接惠及群众5761户。
市住建局作为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多谋民生之利、多办民生之事、多解民生之忧,将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和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首要目标。
抓早抓实,超前部署行动。坚持“超前谋划、科学筹划、层层细化”的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各县区认真摸排,核实确认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提前做好民意调查、项目立项、可研、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单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规范程序,过程动态管控。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施工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的动态质量安全监管,委托质监部门全程跟踪,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排名、年考核”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检查,同时依据《宿州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时序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区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抄送市民生办予以通报,加强对各县区的时序调度。
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在改造前“问需于民”,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了解群众需求。在改造中“问计于民”,及时公示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民意,并根据居民反馈意见及时作出科学调整。在改造后“问效于民”,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出入口、小区广场、围墙等载体,公开改造内容、展示改造效果,并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形式,掌握小区改造成效。
建管并重,建立长效机制。采取自行聘请物业公司或者委托社区、主管部门等机构进行管理,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物业管理现状,埇桥区大胆引入了“红色物业”这一新生理念,制定下发了《埇桥区“红色物业”实施方案》,成立了红色物业公司,为托底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升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新引擎。
截至目前,宿州市计划改造小区17个,已开工11个,开工率达64.71%,尚未开工的6个小区也已处于图纸设计及施工招投标阶段,预计3月底可实现全面开工。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大对各县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小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攻坚克难、马力全开,全速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本报记者 刘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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