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政府授予埇桥区消防大队集体和曹磊个人二等功

拂晓报 2019-02-25 11:30 大字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授予埇桥区消防大队集体和曹磊个人二等功的决定》,并号召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8月4日上午和8月8日上午,埇桥区消防大队连续接到群众求救,称有人员被困,生命危在旦夕。辖区汴河消防中队接警后在中队长曹磊的带领下,迅速出动、沉着处置。曹磊更是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成功处置两起群众被困事故,挽救了两条鲜活的生命,而他自己却因劳累过度晕倒在工作岗位上。

曹磊井下救人和徒手扒土的两次成功救援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称赞,他的智勇壮举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共青团中央等官方平台第一时间转发,数百万网友纷纷留言点赞。由于事迹突出,曹磊先后被授予“宿州好人”“安徽好人”“中国好人”和宿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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