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圆满完成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本报讯 12月25日下午,记者从《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2018年《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今年以来,宿州市进一步夯实举措、强化保障,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实落细,并按照序时进度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据介绍,按照《办法》要求,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为43515套,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9214套,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截止到9月底,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43577套,开工率100.14%;截止到10月底,全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9658套,基本建成率104.82%,均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此外,在资金来源方面,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政府投资两个部分,2018年主城区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3.93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投资51.79亿元,有力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为确保《办法》落实到位,宿州市采取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严格目标责任管理,由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并将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査,执行月通报、季巡查、重点督办等制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发布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和成效,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氛围。(本报记者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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